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交通安全工程(第二批)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1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新建信号控制系统、电子警察抓拍系统、交通监控系统及相关配套的取电工程通信工程;对辖区内单点信号机进行拆除,更换联网信号机;更换机动车信号灯杆件;机动车信号灯盘;新建人行信号灯;语音提示器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641.91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标段(包)编号:K3205820001014125001001 | |
建设单位: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
标段(包)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交通安全工程(第二批)施工 | |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 |
总投资(万元):641.91 | |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 |
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
招标范围:新建信号控制系统、电子警察抓拍系统、交通监控系统及相关配套的取电工程通信工程;对辖区内单点信号机进行拆除,更换联网信号机;更换机动车信号灯杆件;机动车信号灯盘;新建人行信号灯;语音提示器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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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11月23日至2023年09月30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28日 | |
投标地点:长春市洋浦大街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一室 |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10月28日 16时00分 | |
公告正文: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ZSZB22-33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交通安全工程(第二批)施工已由相关部门以长汽开管发[2022]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100%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交通安全工程(第二批)施工 2.2 招标范围:新建信号控制系统、电子警察抓拍系统、交通监控系统及相关配套的取电工程通信工程;对辖区内单点信号机进行拆除,更换联网信号机;更换机动车信号灯杆件;机动车信号灯盘;新建人行信号灯;语音提示器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计划工期:中标之日起开工至2023年9月30日前完工 2.4 建设规模:新建1套信号控制系统、1套电子警察抓拍系统、1套交通监控系统及相关配套的取电工程通信工程;对辖区内16个单点信号机进行拆除,更换联网信号机;更换机动车信号灯杆件50套;φ400机动车信号灯盘150套;新建人行信号灯216套;语音提示器112套等 2.5 建设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为本单位人员,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提供2022年连续2个月的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并提供社保官网查询方式(包括社保官网名称、查询网址、查询网页截图、单位登录名和单位登录密码;如需官网验证的,须提供具体查询和验证方式);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3.3 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至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从成立日期第二年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文件内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 投标人2019年10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办理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6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本次招标要求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8 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配备人员等情况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并满足项目要求。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24日9时00分至2022年10月2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自行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cggzy.com.cn/)→【吉林省同晟科技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jlstongshengkeji.com/TPBidder/meberLogin)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按无效标处理。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15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洋浦大街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一室。 5.2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吉林省同晟科技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3 投标人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视频开标,投标文件解密方式为远程解密(操作流程详见《凯利项目远程解密操作说明》,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联系人:宁工 电话:0431-8150152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联系人:刘磊 电话:0431-81132579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81501734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2752638 电子邮箱:jstzbc123@126.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1501458 电子邮箱:191056893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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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客服)、17767766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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