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受福建省三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委托,对2024年肥料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报价人对该采购货物及服务进行密封报价。
1、采购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分为一个合同包,内容及要求如下: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货物规格 | 质量标准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一 | 1-1 | 肥料 | 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要求 | 所有肥料均需符合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复合肥料》(GB/T 15063-2020)及《有机肥料》(NY/T 525-2021)等相关标准 | 每次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送达 | 三明高速公路沿线采购人指定的养护站 |
注:①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评审与授标。报价人必须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报价,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报价,否则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2.1、询价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3 月20日至2024年3月25日(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发售时间为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2、询价采购文件发售地点: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汇鑫大厦8楼)。
2.3、询价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使用电子版或到付方式)
注:报价人若未按照上述规定购买询价采购文件,由此造成的报名无效、报名时间延误等问题,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3、报价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企业。
(2)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报价或者划分合同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5)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如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必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无效),出示本人身份证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购人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进行查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本采购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报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以上材料若为复印件或者扫描件,则均需加盖报价人公章方为有效。
4、评审办法:本次采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开展评审工作。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445920元(含税)。
5、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现场递交的地点:截止时间:2024年3月26日15时00分;递交地点: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汇鑫大厦8楼) 。
6、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 3月26 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汇鑫大厦8楼)。
7、采购保证金
(1)采购保证金金额:捌仟元整。
(2)采购保证金缴纳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由报价人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缴款单据请注明采购编号采购保证金)。
本项目保证金专用账户:
保证金账户: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三明农商银行营业部
帐号:9030210010010000045657
(3)采购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 年3月25日16时30分之前以款到账户为准。
8、采购公告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答疑及澄清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https://www.fjgsgl.com/ )和养护中心公告栏上发布,如有变更请报价人及时关注。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福建省三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沪明新村198幢交通监控中心5楼
联系电话: 0598-8520598
联系人:庄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三明市三元区汇鑫大厦8楼 ,邮编: 365000
联系电话: 13950973516联系人:小金 。
采购项目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三明管理分公司
电 话:0598-8520959
附件:采购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暂估 | 最高控制单价(元) | 最高控制价(元) | 备注 |
1 | 复合肥 | 硫酸钾型,N:P2O5:K2O为15:15:15 | 吨 | 120 | 3600 | 43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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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有机肥 | 总养分氮磷钾≥5%,有机质质量分数≥45% | 吨 | 20 | 696 | 13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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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控制价(元) | 445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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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寄送至我司青州、永安北、将乐等指定站点所产生的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车费等一切相关费用,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合同期为1年,即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对应日。
(3)、数量为暂估数量,结算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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