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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厦大道(北福政至创业大道段)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2022-07-28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厦大道(北福政至创业大道段)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已由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融发改审批〔2021〕22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为 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 招标人为 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福清市宏路街道、石竹街道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起点位于福政路,终点至创业大道,全长约6519米,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40千米/小时,沥青混凝土路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包括道路工程、岩土工程、给排水工程、水工结构工程、电气照明工程、交通设施工程及交通监控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的全过程监理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 164434392.00 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下浮50% 作为参考依据, 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1656157 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365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甲 级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资质。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98/zjxypjweb2/gcjl。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0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0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 ①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②根据《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2〕3号)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扫描件,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一部分,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资格评审不合格;③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7-29 09:00:00 至 2022-08-04 17:00:00 通过 福清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2-08-24 09:00:00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30000 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以银行保函的形式(含银行电子保函)。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福清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宏路街道溪下村创业大道聚龙国际创业小镇1号楼1-2层 , 邮编: 350300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86556582 , 传 真: /
联系人: 丁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 , 邮编: 350002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87554218 , 传 真: /
联系人: 林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福清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联系电话: 0591-8515823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
联系电话: 0591-8523910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清市福人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
联系电话: 0591-85158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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